四平市房屋加建加层改造安全检测评估中心
常见的房屋安全鉴定形式有哪些:
1、程质量的鉴定是评价其与设计要求的符合程度,程设计质量的鉴定是评价其与强制性标准规范下限要求的符合程度,这种鉴定工作的风险较小。既有建筑的鉴定是对其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环境性等做出评定,其风险较大。目前对于既有建筑的安全鉴定,采取的是照搬现行设计规范的设计规定并允许一些作用的取值降低,或允许性指标降低。由于完全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的房屋建筑也会出现坍塌或严重破坏的问题,这种鉴定方法必然会给鉴定机构带来较大风险。严格来讲,照搬现行设计规范规定的设计方法并不适合既有建筑的鉴定。《工程结构性设计统一标准》指出:以现行结构设计规范的基本规定为基准,对结构的实际状况进行评定,可以利用设计规范的不确定性储备,也要弥补现行规范的不足。所谓弥补现行规范的不足就是要进行不可抵御灾害和抵抗偶然作用能力等的评定。
2.、不可抵御灾害的评定
森林火灾、草原火灾、岩崩、山体滑坡、泥石流、河道内的洪水等属于建筑结构不可抵御的灾害。对于这类建筑应建议采取搬迁的处理措施,对于短期不能搬迁的建筑可提出进行灾害监测的建议。
3、抵抗偶然作用能力的评定
建筑结构承受的偶然作用有罕遇地震、建筑火灾、碰撞、爆炸等。建筑抵抗罕遇地震作用的评定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建筑抵抗火灾、爆炸、冲撞等偶然作用的能力,可以评价偶然作用发生后结构是否可以不发生倒塌和连续倒塌。目前许多研究单位均提出房屋建筑抗倒塌评定的模型。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也可进行个别构件丧失承载力后,其他构件的承载力的评定。此时,未破坏构件和连接的承载力可按下式进行评定:
Rk,e ≥ Sd(1)
Rd,e ≥ Sk(2)
式中:Rk,e为构件或连接承载力的特征评定值;Sd为作用荷载效应的评定值;Rd,e为构件或连接承载力的评定值;Sk为作用效应的特征评定值。所谓特征评定值是不考虑分项系数的数值,而评定值是考虑分项系数的计算值,相当于设计规范的设计值。计算作用效应时,可不计风、雨、雪、地震等的作用;楼面活荷载可取经过核实的频遇值,并可考虑楼面从属面积的折减。计算承载力时,对于构件可利用设计阶段的不确定储备。对于锚固和连接不宜利用设计阶段的不确定储备。
4、结构承载力的评定
在进行结构承载力鉴定时,可以适度利用设计阶段的不确定性问题的储备,如材料强度特征值的储备、构件承载力特征值的储备等,以实现尽量避免加固的目的。在利用这些不确定性储备时,要充分考虑作用不准确性问题:例如屋面雪荷载、公共建筑疏散通道的活荷载和围护结构的风荷载等的不准确性。
房屋安全质量检测鉴定报告:
用一句通俗易懂的话说就是,根据检测检测的数据,立足客户的需求,将采集到的数据,按照国家或者行业规范的标准,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出来的一种纸质文本。
房屋检测报告,种类繁多,依据不同的检测重点,可以分为:
1.完损报告
一幢房子,想要了解其建造年代、使用功能、结构形式、开间大小、砌块材料、楼板厚度、构件尺寸等内容,并且反应基本的外观质量,是房屋完损报告的主要内容。完损报告所依据的规范主要是《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1984)*678号),为了解房屋的地基基础情况,还需参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估标准》(DG/TJ08-804-2005)等。具体检测内容包括:房屋完损现状检测,房屋倾斜检测,房屋相对沉降检测,房屋完损等级评定。
2.安全性报告
安全性检测报告,除了完损检测、倾斜检测和相对沉降检测之外,还应包括轴线位置复核、构件尺寸大小、主要构件材料强度、安全性计算分析、PKPM建模等。
3.抗震鉴定
抗震鉴定报告,是在安全性报告的基础上,又的深化。大体来说,就是再安全性计算分析的时候,做抗震验算和抗震鉴定。可以说,抗震鉴定是较为翔实较为全面的安全性报告。
4.灾后报告
这里的灾后报告,主要是火灾后房屋检测。与安全性报告不同,火灾性报告重点在于火灾评估与分析,包括火灾过程、燃烧范围、过火面积,火灾现场的温度判断;过火后结构损伤情况调查,包括混凝土表面色泽、锤击反应、混凝土剥落、露筋、表层混凝土疏松情况,钢构件的变形挠曲情况;对过火区混凝土构件和钢构件进行初步鉴定评级。
5.专项检测报告
房屋专项检测报告,主要是房屋专项项目检测,比如,房屋混凝土强度检测,房屋楼板厚度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等等。专项检测的内容在**的四种检测报告里或多或少地有所涉及,只是现在单独拿出来作为一项检测内容。
大体而言,房屋检测分为以上五方面的内容。但依据实际需要,房屋检测报告还会有其他形式,不仅**于这五方面的内容,这就要我们根据现实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分类:
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屋鉴定方面的规范规程,其种类主要有以下六种:安全性鉴定、性鉴定、质量鉴定、可使用年限鉴定和损坏纠纷鉴定等。
1.房屋的安全性鉴定主要有两类:一个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另一个是在发生地震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
(1)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房屋安全鉴定目的是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鉴定结果主要为房屋的安全管理提供依据,适用的鉴定标准为《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
(2)发生地震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为房屋结构抗震性能的鉴定,主要是评判房屋结构是否满足所在地区抗震构造和地震作用下的承载力要求,目前我国房屋抗震设防的三个水准为“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适用的鉴定标准为《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2.房屋的性鉴定是指房屋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和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结构的预定功能包括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房屋结构的性鉴定就是根据房屋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来评定房屋的程度,要求房屋结构安全、经济实用、坚固耐久。目前我国房屋结构性鉴定是对房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结构的状态进行评价,不包括地震和其他突发外力作用下房屋的性。适用的鉴定标准有《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和《工业建筑性鉴定标准》GBJ144—90。
3.房屋的完损等级评定是根据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三个组成部分的完好和损坏程度评定房屋的完损等级,将房屋评定为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和危险房五个等级。适用标准为1985年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
4.房屋的质量鉴定是根据房屋的现状来评定房屋的质量,目前,只能依据《程质量检验标准》和有关的建筑设计标准,但这些标准主要用于房屋建造的施工阶段,对于不同年代的房屋或房屋在交付使用后出现的有些裂缝或损坏有时就不适用了。
5.房屋尚可使用年限的鉴定是根据房屋的现状、使用情况和使用环境等影响房屋使用寿命的因素,经过调研、分析和计算,评定出房屋还可以使用的年限,目前还没有鉴定标准